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13-JSKJ-G2024-00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1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项目需求--十一、付款方式--“1.项目完工后经被改造人验收合格并上传相关资料后,付项目合同总价的100%;社会老年人自付50%,补贴50%,支付上限每户3000元。按中标人以旧换新清单限价*中标折扣率支付,超过6000元政府按3000元补贴支付;经济困难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按中标人以旧换新清单限价*中标折扣率支付,在每户3000元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支出全额,超过3000元按3000元支付,超出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
2.根据现行税法对招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招标人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3.支付(结算)方式:由招标人通知中标人提交相关发票,招标人在各项手续、票据齐全的情况下完成支付。”
现更改为:“1.项目完工后经被改造人验收合格并上传相关资料后,付项目合同总价的100%;60-79周岁的社会老年人自付50%,补贴50%,支付上限每户3000元。按中标人以旧换新清单限价*中标折扣率支付,超过6000元政府按3000元补贴支付;80周岁及以上的社会老年人自付20%,补贴80%,支付上限每户3000元。按中标人以旧换新清单限价*中标折扣率支付,超过6000元政府按3000元补贴支付;经济困难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按中标人以旧换新清单限价*中标折扣率支付,在每户3000元限额标准内按实际支出全额,超过3000元按3000元支付,超出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
2.根据现行税法对招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招标人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中标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3.支付(结算)方式:由招标人通知中标人提交相关发票,招标人在各项手续、票据齐全的情况下完成支付。”
更正日期:2024-11-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
联系人:吴畏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28号314-318室
联系人:蒋惠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惠
电话:0513-******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