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农村局以《关于巴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29号
******************农村局,现对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TH(GK)FW-2402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华山乡、松花江乡、镇东乡、巴彦港镇;
第二标段:天增镇、山后乡;
第三标段:兴隆镇、万发镇、龙庙镇和机电井工程、电力工程、卷盘喷灌设备、移动泵车设备、储水罐设备、水肥一体化设备工程;
2.3主要建设内容:巴彦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片区及改造提升片区,总投资11.26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共37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345.00 万元;
第二标段:390.00 万元;
第三标段:367.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
3.1.1第一标段、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第三标段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监理机构人员
3.2.1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监理员(5人):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提供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8月到2024年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2.2第三标段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证书;
(2)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监理员(5人):具备监理人员培训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提供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8月到2024年10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法院在“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投标人不得在“2021年以来省厅组织的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飞检及交叉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名单中”(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黑农厅函﹝2023﹞214号文件通报名单中),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第一标段~第三标段: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第一标段~第三标段: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
6.3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农村局
******服务中心
地 址:巴彦县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42号福思特大厦2501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