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在线分公司2025年综合话务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有限公司在线分公司2025年综合话务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0634-254XZ3QF003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在线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有限公司在线分公司2025年综合话务服务外包项目
1.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10099号提供人工客户服务(服务现行时间为每日:8:30-23:00;语种: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及主动外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回访、营销等外呼场景),并能够保证每月15s人工接通率不低于85%;提供不少于80人的话务人员配置,话务人员中必须具备汉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的语种技能话务人员,其中维吾尔语话务人员占比不少于50%;提供不少于3人的专业团队运营管理人员;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最高限价:400万元(含税);此预算仅为服务费用,不包含提成(佣金)费用。
1.4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阳湖中路1555号天山媒体云文化科技支撑基地技术楼8楼,中标人须租赁此场地与招标人共同办公,招标人将参照话务外包行业租赁标准出租给中标人。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须具有工信部或通管局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须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2.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①.若提供框架协议的(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②.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需清晰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9.在与中国广电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有限公司的投标,同时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12日,上午10:00 至13:00,下午16:00至19: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按照下列(1)-(2)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经审核无误后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1)投标人发送邮件的正文需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人税号”“购标联系人”“购标联系电话”“开具专票或普票”“电子发票接收邮箱”。(注:要求信息不能有缺失)。
(2)投标人需将购标费用(电汇或转账,公对公账户)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凭证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
(3)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
(4******银行账户信息:******有限公司、人民币账号:************571******银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2月18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厅1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招标人:******有限公司在线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开区紫阳湖路天山云计算基地
联系人:吴晓波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
联系人:张国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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