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单位租用地方平板车托运车辆项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或线下在某单位现场获取(宁夏银川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JLXLAB-F4002
项目名称:某单位租用地方平板车托运车辆项目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6.3883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3883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租用地方平板车托运车辆 |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本项目特定资格:(1)提供有效的《营业证照》,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大型物件运输资质;(2)拥有所使用车辆的所有权,或者与车辆所有人有受法律保护的合作(协议)关系;(3)建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包括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生产调度部门及信息化通联手段等,至少在宁夏地区设有营业网点;(4)建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保密管理、质量管理、服务规范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密制度规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建有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理体系,并定期组织实施教育培训活动;(6)非“三资”、“外资”或有相关背景的企业,符合国家保密法规要求。※9.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0日 至 2025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或线下在某单位现场获取(宁夏银川市)
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某单位会议室(宁夏银川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某单位会议室(宁夏银川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2.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2.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2.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2.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备大型物件运输资质;(2)在宁夏地区设有营业网点。
3.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2月18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某单位会议室(宁夏银川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5年2月18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某单位会议室(宁夏银川市)。
5.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某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联系方式:吴先生、张先生 095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0951-******
联系方式:由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