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远程自助体检机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远程自助体检机采购项目(重新采购)
项目编号:NTCG-******01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七、质保期
7.1 本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三年,质保范围包括设备及附件,时间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在质量保证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甲方人为的原因外,乙方应无偿承担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的义务,确系质量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应无偿更换全新合格产品,质保期内免上门费、维修费等。质保期外,提供免费维护和技术支持,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
现更正为:
七、质保期
7.1 本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三年,质保范围包括设备及附件,时间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在质量保证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甲方人为的原因外,乙方应无偿承担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的义务,确系质量原因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应无偿更换全新合格产品,质保期内免上门费、维修费等。质保期外运维费用双方协商,但年运维费用不得超过设备采购总金额的10%。硬件损坏另外计算。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本更正公告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地 址:南通市开发区星湖大道1698号
联系方式:丁先生(******)
******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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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07812
826.******59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