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服务中心迁建项目(一期)特殊科室房间装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 区财政安排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181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5983万元。一期计划实施项目红线东侧和北侧,用地面积约933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5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322平方米,新建门诊综合楼、后勤楼、门卫及地下室,并设置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枫香路,西至规划沿河绿地,北至红松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CT室、放射科、妇科手术室、门诊手术室、检验科、内镜中心、信息科机房装修、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元。
2.3施工总工期:86日历天,并满足发包人工期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发包人确保获得“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安全要求:合格, 并配合发包人获得“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登录“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index.html)网上投标系统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高新区小型工程电子交易系统”(******/index.html)。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高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10楼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 05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504室
联 系 人: 钱良杰、洪莹莹
电 话: 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