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对我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发此公告,诚邀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说明
******医院
2、项目名称:******医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服务项目
3、询价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9:00
4、询价地点:******医院北院行政楼4019号
序号
|
工业废物(液)名称
|
工业废物(液)编号
|
年预计量(吨/年)
|
包装方式
|
1
|
废紫外线灯管
|
HW29(900-023-29)
|
0.05
|
袋装
|
2
|
污水处理站污泥
|
HW49(772-006-49)
|
1
|
桶装
|
3
|
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
|
HW49(900-039-49)
|
0.08
|
桶装
|
4
|
在线监测废液
|
HW49(900-047-49)
|
0.3
|
桶装
|
二、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针对宜春市人民医院各医疗科室产生的废紫外线灯管(HW29)、污水处理站污泥(HW49)、废活性炭(HW49)、在线监测废液(HW49)等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
(2)服务期:贰年;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提供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等名单。
4、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HW29(900-024-29),HW49(772-006-49),HW49(900-039-49),HW49(900-47-49)且不限以上类别)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包含需要处置的危废类别)
5、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5、《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联系方式:
请致电咨询:0795-******(后勤保障科)0795-******(监督检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