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招标人为******农村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第2标段:采购粪污车、清粪车、抛洒车、粪肥抛撒机等;第4标段:采购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备及检验仪器等。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灵寿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采购刮粪板、固液分离设备、黑膜、膜式堆肥系统、浓缩分级设备、污水泵、提升泵、循环泵等各种泵类、风机、虹吸系统、卧床垫料再生系统、生物反应装置、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备、粪肥检测检验仪器、粪肥造粒设备、撒肥机、抛洒车、装载机、清粪车、固体粪便及液体粪污运输车、吸粪车各1批及其他相关配件辅件等;
2.2招标范围: 采购刮粪板、固液分离设备、黑膜、膜式堆肥系统、浓缩分级设备、污水泵、提升泵、循环泵等各种泵类、风机、虹吸系统、卧床垫料再生系统、生物反应装置、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备、粪肥检测检验仪器、粪肥造粒设备、撒肥机、抛洒车、装载机、清粪车、固体粪便及液体粪污运输车、吸粪车及其他相关配件辅件等。本项目需要满足各项招标需求如涉及车辆需办理上路手续,中标单位配合完成;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信誉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第二、四标段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1-4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7 00:00:00 至 2025-07-24 00:00: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8-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灵寿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二标段 | 0 | 无 |
灵寿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四标段 | 0 | 无 |
招标人: ******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889号 |
邮编: 0505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郭爱平 | 联系人: 王刚 |
电话: 0311-****** | 电话: 0311-****** |
传真: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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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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